2023-04-24 09:41:58
日前,盐城市射阳消协成功调解的一起老年人群体消费投诉,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5年度“十大典型案例”,是全国唯一作为县级消协入选的案例,公布于《中国消费者》杂志2016年第3期。
该案例题为《“和尚”跑了,“庙堂”担责》,具体案情如下:2015年6月8日上午7时,30位七八十岁的老年人,一起来到射阳县消协,称在该县城某大酒店购买商品时被骗。据了解,5月8日至20日期间,严某以每日500元的费用租赁射阳县某大酒店二楼场地,以介绍保健产品为名,每天给老人讲解卫生、保健知识,同时向参加听课的老人免费发放鸡蛋、粉丝、面条等赠品。与此同时,严某还在现场销售标称安徽敖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蜀人蜂胶软胶囊”、标称上海雍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雍昊牌电子绿光细胞仪”“雍昊电子足疗养生宝”、标称德益康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眠尔康航天养生床垫”,并保证说老人们购买后如果不满意,可以退货。5月21日,老人们发现已无法联系到严某。受理接诉后,射阳县消协首先与严某进行联系,严某称人在安徽拒绝前来,随后便挂断了电话。射阳县消协依据《消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“消费者在展销会、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。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,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。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,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”,将该大酒店列为被投诉方,通知酒店负责人王某前来处理纠纷。射阳县消协向王某宣传法律法规后,他表示愿意承担责任,向30名老人赔偿损失共计18715元。